许多装修公司都以先收定金的形式来绑定客户,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行业规范的缺失,许多消费者在交了定金后却遇到了各种问题。据统计,消费者反映家装消费过程引致纠纷的主要有三大问题:
由于家装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许多装修公司加强了宣传,打着免费测量、免费设计的噱头,吸引广大家装业主的眼球,并想尽方法让消费者交付定金,许多消费者却遇到了“交款容易退款难”的问题。
一是测量、设计完毕后,装修公司以“行规”为由,要求先交定金才能出图纸,消费者往往持着渴望和发急的心态,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粗心交付了定金,付款凭证除了写着是“装修定金”外,没有任何关于免费设计或不满意可退款的约定事项,当消费者对设计不满意或认为预算报价太高而要求退款时,往往都被拒绝。
二是装修公司在没告知要另加费用的情况下,误导消费者或擅自为消费者设计三维效果图,当消费者对设计不满意或认为预算报价太高而要求退款时,商家却表示平面设计图免费,三维效果图需要收费,在退定金时变相扣除消费者的设计费。
一是许多装修公司在搞促销时都会作出优惠承诺,当消费者提出进一步优惠要求时,工作人员往往以不能给其他已下定的业主知道为由忽悠消费者,对进一步优惠事项只作口头承诺而未在定金凭证上注明,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时要求商家履行优惠承诺,却遇到了举证挫折。
二是有的装修公司在收定金时只做出大概预算而不出具正式预算,虽然列出了装修项目的单价明细,却故意按较少的工程量给消费者计算出一个“吸引人”的总预算,并以“最终预算还需大量工作才能计算出来”为借口,要求消费者先交定金,当消费者提出质疑时便口头承诺“消费者可退款”,然而当消费者无法接受最终预算而要求退款时,装修公司却以消费者在交定金时已接受其报的单价,最终预算高是因为工程量多为由不予退还。
家居装修往往都在交了定金,经过对工程量进行估算并拟出了预算后才正式签订合同。消费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往往会发现合同有许多不明确的地方,甚至存在消费陷阱。
一是价格不明晰,部分装修合同预算内容过于简单,只简单地列出了大概的工程项目和价格,没有列明各装修项目单价、总工程量和总价,容易出现结算纠纷。
二是有意缩小工程总量,有的装修合同虽然列明各装修项目单价、总工程量和总价,而且算出了看似比较优惠的总价,但装修公司往往会以“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的条款设置了消费陷阱,在预算报价时有意缩小工程量的规模(如墙面面积、线路长度、管路长度等),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差异很大。
三是辅材不清晰,有的装修公司虽然列出了土建、水电、吊顶(吊顶装修效果图)、木工等装修项目的费用,但却不注明相关项目材料的品型及价格(如水泥、电线、管道、板材等),当消费者发现装修公司使用的只是一般材料而要求更换时,装修公司则以优惠报价只能提供指定的产品为由不予更换,或者是要求消费者增加费用。
为避免装修定金“交款容易退款难”的困境,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交定金时应当心小心,提高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方面:
一、应多渠道了解市场行情并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家居装修是个繁琐的工程,如果消费者缺乏装修常识,很容易走入消费误区,消费者在交付装修定金前应要多渠道收集装修信息、了解市场行情,做到心中有数。
首先要选择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筑装饰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以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售后维修。像“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就主要是颁发给承揽公共建筑装饰的大型企业。
二、签订正式合同或书面约定可退款事项。在交付装修定金前务必先签订好合同协议,在合同中详细列出各装修项目、单价、工程量和价格,注明装修公司提供材料品牌型号等,对设计中可精炼计算出工程量(如面积、长度等)的装修项目,应尽量约定结算工程量或可允许变动的幅度,避免掉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陷阱。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符合立法的目的,否则将意味着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合同条款欺骗他人,从而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权益。正因如此,这起案件中,货运公司所谓的‘损坏不负责’免责条款系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张朝晖说,对于合同类纠纷,法院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为依据进行判决。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签订类似合同前,先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一旦发现霸王条款,应及时向商家提出。
三、保留凭证有效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存有关付款凭证和协议材料,在交付定金后一旦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持有关证据材料向消委会投诉或根据不同的情况向住建、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诉,切实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家装需要谨慎,小心寝食难安!
作者:居室装修
许多装修公司都以先收定金的形式来绑定客户,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行业规范的缺失,许多消费者在交了定金后却遇到了各种问题。据统计,消费者反映家装消费过程引致纠纷的主要有三大问题:
由于家装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许多装修公司加强了宣传,打着免费测量、免费设计的噱头,吸引广大家装业主的眼球,并想尽方法让消费者交付定金,许多消费者却遇到了“交款容易退款难”的问题。
一是测量、设计完毕后,装修公司以“行规”为由,要求先交定金才能出图纸,消费者往往持着渴望和发急的心态,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粗心交付了定金,付款凭证除了写着是“装修定金”外,没有任何关于免费设计或不满意可退款的约定事项,当消费者对设计不满意或认为预算报价太高而要求退款时,往往都被拒绝。
二是装修公司在没告知要另加费用的情况下,误导消费者或擅自为消费者设计三维效果图,当消费者对设计不满意或认为预算报价太高而要求退款时,商家却表示平面设计图免费,三维效果图需要收费,在退定金时变相扣除消费者的设计费。
一是许多装修公司在搞促销时都会作出优惠承诺,当消费者提出进一步优惠要求时,工作人员往往以不能给其他已下定的业主知道为由忽悠消费者,对进一步优惠事项只作口头承诺而未在定金凭证上注明,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时要求商家履行优惠承诺,却遇到了举证挫折。
二是有的装修公司在收定金时只做出大概预算而不出具正式预算,虽然列出了装修项目的单价明细,却故意按较少的工程量给消费者计算出一个“吸引人”的总预算,并以“最终预算还需大量工作才能计算出来”为借口,要求消费者先交定金,当消费者提出质疑时便口头承诺“消费者可退款”,然而当消费者无法接受最终预算而要求退款时,装修公司却以消费者在交定金时已接受其报的单价,最终预算高是因为工程量多为由不予退还。
家居装修往往都在交了定金,经过对工程量进行估算并拟出了预算后才正式签订合同。消费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往往会发现合同有许多不明确的地方,甚至存在消费陷阱。
一是价格不明晰,部分装修合同预算内容过于简单,只简单地列出了大概的工程项目和价格,没有列明各装修项目单价、总工程量和总价,容易出现结算纠纷。
二是有意缩小工程总量,有的装修合同虽然列明各装修项目单价、总工程量和总价,而且算出了看似比较优惠的总价,但装修公司往往会以“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的条款设置了消费陷阱,在预算报价时有意缩小工程量的规模(如墙面面积、线路长度、管路长度等),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差异很大。
三是辅材不清晰,有的装修公司虽然列出了土建、水电、吊顶(吊顶装修效果图)、木工等装修项目的费用,但却不注明相关项目材料的品型及价格(如水泥、电线、管道、板材等),当消费者发现装修公司使用的只是一般材料而要求更换时,装修公司则以优惠报价只能提供指定的产品为由不予更换,或者是要求消费者增加费用。
为避免装修定金“交款容易退款难”的困境,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交定金时应当心小心,提高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方面:
一、应多渠道了解市场行情并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家居装修是个繁琐的工程,如果消费者缺乏装修常识,很容易走入消费误区,消费者在交付装修定金前应要多渠道收集装修信息、了解市场行情,做到心中有数。
首先要选择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筑装饰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以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售后维修。像“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就主要是颁发给承揽公共建筑装饰的大型企业。
二、签订正式合同或书面约定可退款事项。在交付装修定金前务必先签订好合同协议,在合同中详细列出各装修项目、单价、工程量和价格,注明装修公司提供材料品牌型号等,对设计中可精炼计算出工程量(如面积、长度等)的装修项目,应尽量约定结算工程量或可允许变动的幅度,避免掉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陷阱。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符合立法的目的,否则将意味着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合同条款欺骗他人,从而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权益。正因如此,这起案件中,货运公司所谓的‘损坏不负责’免责条款系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张朝晖说,对于合同类纠纷,法院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为依据进行判决。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签订类似合同前,先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一旦发现霸王条款,应及时向商家提出。
三、保留凭证有效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存有关付款凭证和协议材料,在交付定金后一旦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持有关证据材料向消委会投诉或根据不同的情况向住建、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诉,切实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